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5号(关于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公告)
公告〔2021〕25号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捷克共和国农业部关于捷克输华配合饲
料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议定书》规定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捷克配合饲料进口
。现将进口捷克配合饲料检疫和卫生要求予以公布(见附件)。
特此公告。
海关总署
2021年3月18日
附件下载地址: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302266/302267/3589743/index.html